1、年8月2日21时10分左右,司某刚在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银灰色新大洲牌二轮摩托车,沿城固县柳林镇崔家山风尚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陕飞大道交汇处时,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城固县交警大队柳林中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随后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0mg/ml。
2、年8月5日20时40分左右,徐某饮酒后驾驶一辆牌号为陕FL***5的黑色本田牌二轮摩托车,沿城固县柳林镇崔家山陕飞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风尚路左转时,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城固县交警大队柳林中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随后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9mg/ml。
3、年8月6日15时30分许,金某饮酒后驾驶一辆陕FJ***8白色宝马牌小型轿车沿城固县石城路行驶时,实施饮酒后驾驶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城固县交警大队桔园中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随后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9mg/ml。
4、年8月6日17时20分许,任某饮酒后驾驶一辆陕F7***R的白色别克牌小型轿车,沿城固县石城路行驶时,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城固县交警大队桔园中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随后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71mg/ml。
5、年08月14日21时30分,肖某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陕FX***9黑色小型轿车,沿城固县东环二路路由南向北行驶,当行驶至东环二路立交以南米处时,被在此执勤的民警现场查获。执勤民警现场对肖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为72mg/ml。
6、年8月7日21时15分,李某亮在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请款下,驾驶一辆牌号为陕FG***1的蓝灰色建设牌普通摩托车,沿城固县西环四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西环四路不动产登记中心门口处时,被在此执勤的城固县交警大队民警现场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4.5mg/ml。
7、年8月7日21时00分,丁某勇驾驶一辆牌号为陕FG***6白色铃木牌两轮摩托车,沿城固县西环四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西环四路维多利亚十字处时,被在此执勤的城固县交警大队民警现场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1mg/ml。
8、年08月05日01时00分许,邹某驾驶一辆绿色陕汽牌牌号为渝DX***5的重型自卸货车,在城固县国道上由东向西行驶,当行至与西环二路交汇处时,被在此执勤的民警现场检查。经查,该重型自卸货车载货超过核定载重质量的百分之三十不足百分之百,对邹某进行扣六分罚款壹仟元整的处罚。
9、年08月09日20时43分许,孙某在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一辆黑色锐爽牌无号牌的两轮摩托车,在城固县南一路上由西向东行驶,行至与影剧院十字交汇以西米处,被在此执勤的城固县交警大队董家营中队民警现场查获。随后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3.9mg/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