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城固县出台耕地进出平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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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城固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耕地“进出平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为规范开展“进出平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确保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一是明确需落实“进出平衡”的七类范围(即一般耕地流出方向)。包括符合相关标准、规划,经批准将一般耕地转为园地、林地、草地、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沟渠、田坎等其他农用地的国土绿化、绿化带建设、农业结构调整、水库淹没区等各类项目。同时明确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实施上述行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应按照“占补平衡”要求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二是确定耕地“进出平衡”的工作原则和工作程序。确定了以镇域(街道)自行平衡为主、县域调剂为辅的区域平衡,明确了流入耕地地块选择、质量数量、平衡期限等要求;规定了签订协议、用地申报、镇级“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年度县级“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复垦验收、后期管护等工作程序。

三是规定过渡期管理制度。将年确定为耕地“进出平衡”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一事一议,相应简化办理程序,由村镇选定流入地块,经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审查通过,由镇政府作出年内复垦承诺后,纳入年度镇级、县级“进出平衡”方案,项目可以先行实施并同步将流入地块恢复为耕地,以确保年设施农业项目、农村道路项目、沟渠、农业结构调整等乡村振兴项目顺利推进。

四是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要求村镇全面开展“进出平衡”流入地块资源调查,明确了部门工作职责,对年度、年度镇级、县级“进出平衡”方案编制作出了具体安排。(城固县自然资源局刘声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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