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白癜风出席健康中国公益盛典 http://weifang.dzwww.com/cj/201711/t20171127_16268082.htm
近日,城固县应急管理局对县内某烟花爆竹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内存放的笛音蕾王礼炮标识内容与包装箱体标识内容不相符、包装箱标识的含药量和礼炮外包装含药量不相符,该行为明确违反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相关规定,城固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岁末年初历来时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旺季,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我市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全面加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流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处罚依据
以上事实违反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二十四条,生产企业、批发企业所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质量、包装、标志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GB第5.1项)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春节将至不少烟花爆竹商家早已大量备货
准备趁新年好好赚一笔
但是,注意了有些货品可不能随便储存经营否则,轻则收缴严重可能涉及违法这其中就包括易燃易爆品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
危害性:非法生产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
处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经营烟花爆竹
危害性:无证经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违法行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处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危害性: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
处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来源丨城固县应急管理局,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汉中新媒体协会成员单位=-
编辑:蓝思◇审核:甯波◇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