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九派新闻」
近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禁止在焦岩水库工程占地和
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标志着焦岩水库建设征地实物指标
调查工作正式启动
项目前期工作取得了
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并已进入实质性阶段
为推进焦岩水库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号)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焦岩水库工程坝址位于汉中市城固县境内湑水河下游,规划水库正常蓄水位高程米,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涉及汉中市城固县桔园镇、双溪镇所辖的6个行政村,工程占地范围根据工程施工总布置图确定,淹没区范围根据水库正常蓄水位,并考虑风浪爬高、泥沙淤积、塌岸、浸没等因素以及设计洪水回水淹没范围确定。具体范围由省水利厅定,以项目法人设置的界桩为准。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在焦岩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实施与该工程无关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已批准但尚未开工的项目不再建设,在建的项目立即停止建设;不得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和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等;禁止违法向工程占地和水库淹没区迁入人口及分设户主。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三、焦岩水库工程项目法人会同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实物调查。调查工作务必公开公正公平、全面细致准确,调查结果须经调查者和被调查者签字认可并公示后,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签署意见。
四、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实物调查不重不漏;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要落实工作责任,向群众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工程占地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对干扰、阻扰实物调查工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焦岩水库项目位于湑水河中下游,距城固县城21公里,是湑水河干流梯级开发的最末一级。
◆项目勘查设计始于年,曾被列入国家“十三五”和我省“十二五、十三五”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
◆规划坝址位于桔园镇深北沟口上游米处,初拟水库正常蓄水位m,总库容2.1亿m,属大(Ⅱ)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
◆水库工程任务以灌溉、供水为主,兼顾改善生态环境和发电等综合利用,枢纽工程估算静态总投资33.2亿元。
◆水库建成后,将在汉中盆地秦岭南麓自西向东形成汉惠渠、石门水库、焦岩水库、党河水库、卡房水库等骨干水源工程联合调度、东西互补、余缺调剂的水资源调配格局,从根本上解决汉中盆地汉江以北区域水资源配置问题。
目前,市水利局、水投集团正协调相关部门并组织设计单位,加速推进焦岩水库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