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法院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

北京根治皮肤科医院 https://m-mip.39.net/nk/mipso_6172010.html
                            

9月23日,汉中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汉中法院“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件”。

接下来

一起看看十大典型案例的详细内容

汉中法院年度

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件

03

府院联动法治化纾困解难

承办人:城固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袁青锋

案例:

城固县振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

基本案情

城固县振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成立于年的振华化工厂,年4月30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为国内皂素业较有影响力的高新技术民营企业。主要生产销售皂素、双烯及双烯下游系列产品、甾体激素类中间体产品和原料药。年以来,因资不抵债、缺乏流动资金陷入困境。年12月,振华公司向法院提交了破产重整申请,资料显示振华公司负债4亿余元,土地、厂房、机器设备处于被银行抵押、被各地法院查封状态,企业严重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城固县人民法院审委会讨论认为该企业具有破产原因,但产品有市场前景,企业具有挽救价值,如重整成功能够使其技术优势得以继续发展,更大程度的保护债权人利益,符合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受理的法定条件遂决定受理该案。城固县人民法院在完成破产管理人招募遴选工作后,于年3月31日裁定受理该案,同年12月21日裁定城固县振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振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百利农植业有限公司三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先后完成了资产接交、债权核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投资人招募等基础工作,同步开展振华公司一、二、三分厂对外租赁承包经营,使困境企业破产不停产、重现生机,实现产值2亿元,企业重整价值得以展现,管理人为企业收回呆滞债权、租赁承包费达余万元,为企业重整成功增强了信心、奠定了基础。本案的审理,推动城固县建立了由政府办、法院牵头,经贸、发改、税务、市监等18个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形成了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专题研究解决案件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痛点问题。城固县人民法院克服疫情阻力先后九次召开债委会、两次召开“云上”债权人会议,听取债权人意见、组织债权人网上表决,年4月29日城固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陕破1号之十二民事裁定书,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终止了企业重整程序。目前重整计划草案已进入实施阶段。城固振华重整案通过引进新投资人、债转股、留债付息等多种融资方式,盘活资产2.15亿元,化解各类债务余户4.27亿元,释放工业土地.7亩,厂房建筑面积3.37万平方米,振华公司三个分厂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余个,有效带动了上下游产业的发展。

典型意义

市场主体优化,法院义不容辞;政府法院联动,企业涅槃重生。

破产法律制度是现代化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法律制度,公正高效有序的破产审判是实现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的重要司法保障,是当前人民法院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职责。城固县人民法院排除新冠疫情反复的不利影响,广泛招募重整投资人,千方百计使破产重整企业盘活重生,有效推动了市场“新陈代谢”,使一个困境企业焕发了生机。城固县人民法院深深感受到,市场化、法治化破产审判,必然需要进行大量的社会协调工作,这就决定了破产审判工作离不开地方党委与政府的支持,而发挥“府院联动机制”是高质量破产审判的关键。破产案件虽由法院主办,但这是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既需要法院在法律框架内主导好司法程序,更离不开政府各相关职能的有效发挥,共同协调解决破产审判中涉及的民生保障、债务处理、资产处置、税收优惠、信用修复、金融协调、产权瑕疵、社会稳定等问题。城固县人民法院紧密依托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主动服务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助力破产重整企业涅槃重生,助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真正帮助破产重整企业取得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让广大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更强。

签发:庞军权

原标题:《汉中法院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件--府院联动法治化纾困解难》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ys/3592.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冀ICP备1902702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