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人民常备不懈的国防观念和防空应急意识,熟悉防空警报信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相关规定,汉中市人民政府定于3月13日(星期日)在中心城区以及南郑区、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县城同步试鸣防空警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防空警报于3月13日上午10时开始试鸣,至10时19分结束。
二
防空警报音响信号发放三次,每次3分钟:第一次为预先警报,音响信号为鸣36秒,停24秒;第二次为空袭警报,音响信号为鸣6秒,停6秒;第三次为解除警报,音响信号为一长音。
三
试鸣防空警报同时在汉中广播电视台播放防空警报信号。
四
请广大市民听到警报信号后保持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秩序。
汉中市人民政府
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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