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将绩效理念和管理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今年6月,陕西省财政厅新增设内设机构绩效管理处,全面负责推进全省预算绩效制度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标志着陕西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迈入发展新阶段。
全力加速,构架管理制度体系。出台了《陕西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作为全厅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明晰了省财政厅内部绩效管理责任主体,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各个环节的主体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建成保障有力、组织有序、运转有效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体系。印发了《关于做好年度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工作的通知》《陕西省省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办法,与财政部同步推进制度建设,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要求和“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的质量标准,启动了我省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工作,并在省教育厅、省文物局等单位开展试点,确保年度在省级部门全面投入使用。
陕西省市联动,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效果明显。年1月,陕西省委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预算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近年来,陕西省紧紧抓住预算绩效管理这个“牛鼻子”,不断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善预算管理流程。一是强化责任考核。陕西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和省审计厅联合出台《陕西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方案》,通过实施预算绩效目标全公开、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省对市县财政管理绩效评价和重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预算绩效工作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加强审计全过程监督等措施,有效推动了零基预算改革和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改革。二是突出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安排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执行结果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谁批复资金,谁批复目标;谁公开预决算,谁公开绩效信息”的原则,落实各级各部门的管理责任。西安市、延安市和铜川市绩效重点评价全面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全程参与,评价结果质量逐年提升。汉中市城固县全面上线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实现预算绩效“六个同步”。三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三挂钩”机制,即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转移支付挂钩,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消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待支持的领域。年,省财政厅对全省37家获得绩效评价优良等次的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奖励补助资金万元。
突出重点,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工作取得新突破。根据年省级预算编制工作安排,举办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培训,安排布置讲解年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针对年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工作,确定10个省级部门和11个省级专项资金作为预算绩效目标审核重点,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帮助有关省级部门确定绩效目标内容、指标值,建立健全部门、行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11月,分别邀请人大预工委、省审计厅和专家学者集中联审上述部门编制的绩效目标,提升绩效目标编制科学性、合理性和操作性。
同步推进,“财政云”助力预算绩效管理流程一体化。依托省财政厅“陕西财政云”平台加紧建设全省“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做到绩效管理与预算编报、指标下达、预算执行、部门决算“四个同步”。目前,预算绩效目标模块已基本搭建完成,并先后多次与省级部门进行了沟通,确保年底前上线运行。10月,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三全”新要求,在预算资金下达环节新增加了绩效目标审核环节,确保绩效目标填报格式统一、规范、完整、可量化细化,进一步提升了绩效目标填报与预算资金安排双同步。
紧抓落实,借助社会力量做好全省预算绩效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效,省财政厅先后对年度省级部门绩效自评、中央转移专项资金重点评价以及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进行了通报。分批分次召开省级部门和市县绩效管理工作座谈会,先后到四川、重庆等地调研,学习先进省份经验。进一步加强与“评协”“注协”等专业机构的合作,借鉴吸收“第三方专业机构”力量助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过前期沟通,初步建立绩效管理多方参与模式,在绩效目标填报、监控、重点评价过程中,邀请人大代表、审计部门和利益相关人共同监督、全程参与,确保“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适应的预算项目设置规范与支出标准体系,组织做好重点部门和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使我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与完整。
来源: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