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旬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第一期)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进“金腊月护民生”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现决定对涉民生执行案件公开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之相关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名单
被执行人:冯新录,男,年8月20日出生,汉族,陕西省城固县人,住陕西省城固县龙头镇群力村二组,公民身份证号码:61232208。执行标的.86元。
被执行人:向山记,男,出生于年5月22日,汉族,陕西省旬阳市人,住陕西省旬阳市关口镇铺沟村一组,公民身份证号码:61242905。执行标的:.97元。
被执行人:任彪,男,出生于年6月27日,汉族,陕西省旬阳市人,住陕西省旬阳市城关镇龙头村号1单元室,公民身份证号码:61242906。执行标的:.67元。
被执行人:王宝映,男,出生于年12月2日,汉族,四川省旺苍县人,住四川省旺苍县东河镇南丰村4组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082110。执行标的:.8元。
被执行人:佘涛,男,出生于年11月17日,汉族,陕西省旬阳市人,住陕西省旬阳市城关镇龙王庙村4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1242911。执行标的:元。
被执行人:薛高尚,男,出生于年3月29日,汉族,陕西省咸阳市人,住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店张街道办事处大南村3组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1048103。执行标的:.73元。
被执行人:李启才,男,出生于年12月6日,汉族,陕西省旬阳市人,住陕西省旬阳市蜀河镇曼湾村二组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1242912。执行标的:.6元。
被执行人:朱玉轩,男,出生于年10月17日,汉族,陕西省旬阳市人,住陕西省旬阳市甘溪镇周庄村五组,公民身份号码:61242910。执行标的:.72元。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是旬阳市法院没有掌握或申请人没有提供的,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5%支付赏金。
悬赏期限:一年(自年1月12日至年1月11)
举报-(蔡警官)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以上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财产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来源:旬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