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
城固县鑫海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户企业:
经查,城固县鑫海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户企业注册登记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城固县耕耘猕猴桃种植专业合作社等23户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涉嫌违反了《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我局拟对上述企业的营业执照予以吊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之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本公告所列企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信用监管股)。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名单详见城固县人民政府网站。
特此公告
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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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城固县政府
整合编辑:城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