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号关于暂停小餐饮等场所服务经营活动的通告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全力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陕西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机制有关规定,根据汉中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经研究决定:
从2月2日0时起,县境内所有小型餐饮单位(含流动摊点)、小旅馆、小浴池、小理发停止一切经营服务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除外),恢复营业活动时间另行通知。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正常营业的,应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请各经营业主自觉遵守,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对违反本通知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城固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年2月1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