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这些人,每人每天25元

记者6月14日从陕西省总工会了解到,年陕西职工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的执行标准和去年一致。此外,我省自6月起至8月31日将开展“送清凉”活动。陕西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陕北地区6月15日至8月15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可以领取防暑降温费。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转载自:汉中日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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