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陕西日报
本报记者王佳伟
铜川市印台区教科体局电教中心主任贺亚峰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年8月至10月,贺亚峰以子女考入大学为由,先后3次违规操办升学宴,并收受礼金共计元。年1月,贺亚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汉中市城固县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杨宏国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年8月,杨宏国以其子女考入大学为由,在酒店设宴5桌,宴请亲友及辖区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礼金共计元。年11月,杨宏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还。
渭南市临渭区解放街道办事处经发办主任宋晓玲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年8月,宋晓玲以子女考入大学、感谢同事对孩子高考关心为由,设宴款待该办事处9人,并收受部分人员所送礼金。年10月,宋晓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还。
安康市汉阴县城关镇纪委办主任王胜利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年9月,王胜利以子女考入大学为由,设宴款待同事33人,收受礼金共计余元。年12月,王胜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还。
以上案例是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的违纪案件。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都属于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行为。以上案例中的升学宴便属其中。
当前,我省高考、中考已结束,录取工作正在进行,必须坚决遏制和治理违规操办升学宴等问题,严格禁止铺张浪费、奢侈攀比的风气,弘扬和倡导良好的社会风俗。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一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党的十八大以来,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的不良风气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一些党员干部思想上存在错误认识,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想方设法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甚至借机敛财。婚丧喜庆办酒席本是人之常情,但是违规操办,讲排场、比阔气,大摆宴席甚至借此机会敛财,收受各种名义的礼金、红包、贵重礼品等物质利益的行为,既有损党员干部的形象,也助长了奢靡浪费之风,引发干部群众不满,应当坚决予以反对和纠正。